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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认定、评价、管理、培育扶持等做出详细明确规定和解读。

目前,我国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十四五”期间,将努力在全国推动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认定标准发生变化

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方面,我国面临着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提升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6月初工信部推出《办法》,主要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此前,为落实国家企业培育相关政策,临港片区已推出一系列具体政策。那么,相较于临港片区的规定,近日工信部推出的《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呢?

Q1相较于临港此前政策,认定标准有何变化

  • 相关部门职能划分:临港地区的小巨人企业的评估监管此前主要是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由上海市相关部门负责规划、立项、评估和监管等工作。最新《办法》规定小巨人企业将由工信部来认定。

  • 评判标准:评判“专精特新”企业的基本维度一致,主要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新颖程度四维度,考察企业所在市场及自身竞争力、企业盈利水平、科研能力等

    在此基础上,《办法》提出更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变化:

    1.对企业的运行能力和研发能力要求提升。例如上年度营业收入、新增股权融资额、研发经费占比、从业时长等门槛提高

    2.进行打分制的量化评判,评判标准更加明确统一。满分100分,通过4大类13大指标的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满足60分或者满足特殊条件即符合认定。

    3.《办法》的行业范围较广泛,临港重在发展新片区“4+2+2”重点前沿产业

    4.在“特色化”指标上,《办法》交由地方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临港对此的认定是“企业拥有自主品牌,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或者提供独具特色的产品等”

  • 另外,《办法》对小巨人企业的标准也更加详尽,包含了6个方面的指标。

    工信部《办法》最新标准

    以下是《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

    Q2优质中小企业有哪些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

  •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Q3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Q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 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 分)

    A. 80%以上(5分)

    B. 70%-80%(3分)

    C. 60%-70%( 1分)

    D. 60%以下(0分)

    2.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 10 分)

    A. 10%以上( 10 分)

    B. 8%- 10%(8 分)

    C. 6%-8%(6 分)

    D. 4%-6%(4 分)

    E. 0%-4%(2分)

    F. 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 “补短板”“锻 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 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 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 ISO9001 等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 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 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地方特色指标。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 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 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 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8%- 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 3%-4%(2 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 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Q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

    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 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 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 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 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 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时间: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Q6认定有效期多长

    有效期为三年,经认定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Q7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认定或者复核资格

  • 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 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 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 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举报内容,相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向被举报企业核实,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Q8政府部门如何职能分工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布相关评价和认定标准。负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细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依据细则负责本地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 其他机构不得开展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的评价、认定、授牌等活动。

    临港片区扶持培育相关政策

    以下是临港片区此前对相关企业的支持措施解读:

    Q9对专精特新企业有什么支持措施

    1.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推荐企业研发创新机构认定。布局建设:

  • 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机构

  • 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研发机构

  • 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研发创新机构

    经评定,给予一次性支持奖励

    3.推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行: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 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

    4.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给新片区内企业,对科技成果拥有方按照实际许可、转让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运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相关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示范应用,经评定列入示范应用类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5000万元。

    6.筹建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建设。

  • 筹建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年度运营经费,连续支持年。

  • 举办重大学术活动和交流活动,按总投入的5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7.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经认定,按总投入的50%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8.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年度发生的创新创业成本,两年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

    9.引进关键技术和设备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给予其项目投资额最高2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设立海外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新中心,经认定三年内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同一机构在两地以上分别设立的,最多支持一次。支持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跨境创新合作业务。

    Q10对“小巨人”企业有什么支持措施

    1.市级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在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获得相应资助。

    2.支持额度

  •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资助

  • 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

  • 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

  • 区级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参考文件

    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

    5.《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6.《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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